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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从农村迁出后,怎样才能再迁回农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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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3-16 16:12:5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二十年前,人们为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挤破头皮,现在随着惠农政策的越来越多,农业户口又成了“香饽饽”。

虽说从2016年开始,逐渐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,一律为居民户口,但如果当初将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(户口从农村迁出)的人,不再属于农村这个集体,也就不能享受惠农政策。就拿农村出去的大学生来讲,若当时户口迁出了农村,那么就不能继承宅基地和享受其他的惠农政策。

那么户口从农村迁出后,怎样才能再迁回农村呢?

首先,将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如下:

1、上学时将户口迁出,毕业后没有工作回原籍的学生;

2、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,户口迁出人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、生活的;

3、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,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、生活的未婚人员;

4、在城镇无固定职业,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,且在农村居住、生活的本人、配偶和未婚子女;

5、原征地办理了就地“农转非”,现要求“非转农”的,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;

6、村委会改为居委会或社区委员会的居民一律不得办理“农转非”;

7、已有规划“村改居”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,以上(四)、(五)项不得办理“非转农”迁入。

若符合户口迁回的条件,需要哪些材料才能办理呢?

1、书面申请报告(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%以上村民签名同意);

2、村委会同意迁回证明;

3、《户口簿》、《身份证》;

4、毕业回原籍的,需提交《毕业证》和未就业证明;

5、投靠夫妻一方的,需提交《结婚证》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;

6、投靠父母的,需提交《未婚证》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;

7、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,需提供《土地使用证》或《房产证》,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,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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